低温试验箱条件试验
作者:锦华试验 | 发布时间:2021-04-07
1.将处于一种室温下的试验研究样品,在不包装、不通电、“准备工作使用”状态,按正常进行位置或其他国家规定的位置放人为室温环境状态的低温性能试验箱内。高低温环境试验室可以用来考核和确定电工、电子产品或材料在温度循环变化,产品表面产生高温或低温环境条件下贮存。恒温恒湿试验箱试验各种材料耐热、耐寒、耐干燥、耐湿性能。适合电子、电器、食品、车辆、金属、化学、建材等行业品管之用。该系列产品适用于航空航天产品、信息电子仪器仪表、材料、电工、电子产品、各种电子元气件在高低温或湿热环境下、检验其各项性能指标。汽车环境模拟试验室该环境控制舱是国内唯一能够实现汽车冷启动试验、汽车高低温试验、霜雾模拟试验、车内有害气体模拟试验、整车排放试验等可靠的实验环境。
当测试样品实际与特定安装架一起使用时,应在测试中使用这些设备。
2. 将低温试验箱的温度控制在达到苛刻水平的温度值,并有足够的时间稳定样品(温度稳定性定义为 GB/T 2422-1995 的 4.8),
3.对于一个功能性试验,必须按相关法律规范管理规定对试验样品给予通电或加电气负载,并检查方法确定其能否达到企业规定主要功能。
试样应按照相关规范要求的规定的工作周期和负载条件(如果适用)进行操作或不带电。
注意:此时试样处于运行或负载状态,只要表面温度不超过环境大气温度5K,就认为是不辐射的。
4.试验样品在低温条件下暴露的持续发展时间,应由相关法律规范管理规定。(持续工作时间从温度可以达到稳定时算起)
注:对于一些小样本,不需要通过测量f来检查温度是否稳定,见GB/T 2421-1999
5. 如果相关规格需要中间测试,则按照 GB2423-1 标准第 8 章操作。
6.在条件试验结束时,试样应恢复到其原始状态,通电运行或电负荷下的试样应恢复到程序中
在停车或卸载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