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低温试验箱操作规程
作者:锦华试验 | 发布时间:2021-03-02
一、试验准备
1.1.实验室根据“试验委托单”抽取规定比例产品作为试验样本;
1.2.室内温度:15~35℃,相对湿度:不大于85%R.H;
1.3.检查试验设备状态,确认设备正常;
1.4.确认试件为非“易爆、可易燃或高腐蚀”物质。
二、试验操作步骤
2.1.高温试验;
2.1.1打开总电源开关;
2.1.2将试样摆放在高低温试验箱内,注意产品相互之间不得接触。试样放置结束后,关闭高低温试验箱箱门;
2.1.3打开温度控制仪,按规定的要求设定温度,操作方法如下:(按“设定”按钮,设置需要试验的温度和斜率,如果需要湿度,则相同操作。);
2.1.4按下运转按钮;
2.1.5做完高温试验后,再次按下运转按钮,则试验箱停止工作,待自然降温0.5h~1h后,取出试样;
2.1.6将取出的试样放置空气中,自然冷却1h~2h后,观察试样表面变化情况,并记录在“高低温试验报告”中;
2.1.7在用高低温试验箱进行试验的过程中,如需观察试样状态,只需打开试验箱照明灯开关。但要注意的是,不能长时间开启照明灯照明;
2.2低温试验(做完高温试验后,必须自然降温0.5h~1h后,再做制冷试验);
详细操作步骤参照高温试验部分。
三、注意事项
3.1.高低温试验箱仅适合高温+150℃,低温-40℃范围内的产品试验。
3.2.禁止对易爆、易燃及高腐蚀物质进行试验。
3.3.高低温试验箱工作于0℃以下时,应避免打开箱门,否则造成箱内蒸发器等部位产生结霜结冰,降低本机使用效率。
3.4.高低温试验箱试验中,除非绝对必要,否则切勿打开箱盖。私开箱盖可能会引起人身伤害、系统误动作,可能会导致系统PID误解,触发超温保护。